2)第十二章_玫瑰与听诊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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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发生了几次性/关系呢?”

  “……两、两次。”

  “你们第一次发生关系的时候,你是自愿的还是不自愿的?”

  “不自愿的。”

  “两次关系之间隔了多久?”

  “……半个小时左右吧。”

  “那这半个小时你怎么不报警呢?”

  按照女子的说法,对方跟她发生了两次关系,都不是她自愿的,这就构成了强/奸,为了尽快把嫌疑人抓回来,陈涛他们决定利用报案女子的手机把对方约到网吧见面,并让姜茶假扮女子的朋友,和她一起进去,他和杨波紧随其后。

  可是把人逮回来后一问,嫌疑人坚称女子是自愿跟他去的宾馆,发生关系时也没有反抗,是因为自己没有回她信息,她才报警的。

  陈涛问他:“她衣服是你脱的还是她脱的?”

  嫌疑人说是女子自己脱的,这就跟女子说的情况恰好相反,而且他还说:“第二次还是她主动的。”

  但女子之前的说法却是:“我要去洗澡,他就靠过来了。”

  双方各执一词,姜茶和陈涛只觉得其中很有蹊跷,就将报案女子也叫进了讯问室,再问一遍,她还是坚持是对方强迫的自己。

  但是她被迫的,第一次关系结束之后竟然还想着要洗澡而不是立刻报警?

  姜茶检查了她手机里的微信聊天记录,发现她给对方发的信息里有例如“你是不是只想打炮而已”、“你是不是没有把我当女朋友,只是解决生理问题”和“我觉得我吃亏了”之类的话。

  而男子并没有给她回信息,再往下拉,就是她来报案后陈涛用她的手机约男子见面的信息了。

  陈涛觉得她之前的说辞有很大漏洞,干脆让他们俩对质。

  对质过后女子依旧坚称对方□□,男子坚持她是自愿的,为了找到更多证据,陈涛和姜茶决定走访事发地的宾馆,问了老板娘,也看了监控,得到几点信息。

  他们进宾馆的时候很正常,甚至还手牵手,而且老板娘和隔壁房间的客人都说没有听到听到异常动静或者是救命之类的声音,并没有强迫的痕迹。

  回到派出所,已经是晚上九点,这时陈涛和姜茶才吃上晚饭,一边吃还一边聊着这个案子,一致认为,从目前掌握的证据来看,女子确实是自愿的,她报了个假警。

  吃完饭歇了一会儿,系统又开始派单,晚上十点左右,姜茶他们接到报警,说附近有人发现一个浑身脏兮兮的孩子,怀疑是被虐待或者走丢的。

  这时陈涛已经带着许致学跟另一位辅警去处理酒后打架斗殴的警情了,姜茶便独自带着杨波和赵津学出发。

  在附近一个城中村路口跟报警人见上面,对方指了指路灯下一个五六岁大的小孩,“喏,警官,就是他。”

  姜茶看了眼孩子,问道:“你在哪里发现他的?”

  报警人解释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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