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七十八章 风云际会_我们混过的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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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映入大伟眼帘的是这么一群人:有染着黄毛的,有剃了光头的,有穿着校服的,有穿着迷彩服的,牛仔裤多数都脏兮兮的,好像一个礼拜没洗过似的,嘴里都叼个烟卷,说话大呼小叫满口脏话,尤其是手里拿着的武器、更是五花八门,无奇不有,什么镰刀,抛奔(一种瓦匠用的工具)菜刀之类比比皆是。

  谭大伟挤进人群和一些认识的人打了招呼,就来到马勇几个的跟前。

  “勇子,你给哪找的人啊!忒他妈极品了,你看那个小子,手里拿的啥,是二齿子(农村一种干农活的工具)不!”大伟指着远处的一个光头的小子很无奈的说。

  “哈哈,这些人不是我找来的,是旭哥找来的!”马勇笑道

  “看来看去,我他妈还是觉得你们几个像点样,你看老恒那些人,那工作服都脏的看不出原来是啥颜色了,还他妈穿呢!”大伟调侃王占恒

  “呵呵,那你看,我跟你们讲,就我那些兄弟的衣服都能当防弹衣使,刀枪不入!”王占恒贫嘴道。

  “哈哈,那是,那是,黑山就恒哥最牛逼!”大伟笑道

  “在牛逼也没有谭所长牛逼,对了谭所长,一会你去不!”王占恒笑嘻嘻的问道。

  “你们去吧,我怕我去了挨削!”大伟神秘的笑了一下说。

  “嗯,你别去了,在饭店等我们回来喝酒!”马勇急忙接了一句说道。

  其实马勇还担心怎么劝谭大伟,不让他去参加这次群殴呢,大伟这么一说,马勇暗暗松了一口气。

  因为毕竟现在大伟是晋升副所长的好机会,马勇不想因为这件事把兄弟的仕途给葬送了,虽然他知道谭大伟的心思根本就没再当警察上。

  下午四点多,人基本都到齐了。

  “兄弟们,出发北河套,回来喝酒!”马勇简单的说了一句带头就往目的地出发。

  和以往的每次打架不同,马勇等人就这次群殴根本没做任何讨论。

  因为他们知道,在这一场已经可以称之为战争的恶战前,制定任何战术都是扯淡,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只能随机应变。因为对方到底是什么样的队形,马勇他们根本就不了解。

  马勇手里端着那把五连发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其次就是王占恒和赵旭,手里也都端着猎枪,拒不完全统计,那天马勇他们这群人里最少有1十几个是手里拿着枪的。

  老百姓看见这些气势汹汹而且一看就是地痞的浩浩荡荡的大部队,纷纷让开。

  很快,两百多号人站在了黑山镇的北河套大堤之上。

  已经有很多年没有来到这个地方的马勇他们今天又来了。

  十几年前,马勇和他的伙伴们经常来这里抓鱼,抓青蛙,那是他们美好的童年,那时没有血腥暴力,只有最美好的回忆。

  几年前,马勇和他的几个小兄弟因为小事也在这打过架,可那是兄弟之间的摩擦,而今天他却带着一群人,在这个地方与另外一伙血战到底。不死不休。

  马勇站在大堤上向远处凝望,在他前方不远处,是革命烈士纪念碑。

  纪念碑上人民英雄永垂不朽这几个大字仍在,并没有因为过去几十年风雨的洗礼有任何更改。

  马勇依稀记得在上学的时候每年的清明节都会在这纪念碑前*的祭奠这些为革命牺牲的先烈。

  那时候他们手里拿着的是自己亲手为烈士们扎制的雪柳,而今天他们的手里却拿着砍刀,拿着猎枪。

  曾经的他们在先烈面前宣誓,保卫国家,保卫人民,可现在他们的誓言又都哪里去了?究竟,是什么,让他们走到了今天这一地步。

  可不管什么原因,马勇知道他已经无法回头,因为入了江湖,命,就不再是自己的了。路也由不得自己选了。

  下午四点四十分左右,田辉带着省城的黑社会赶到。

  一场大战即将开始,究竟马勇兄弟和田辉鹿死谁手,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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