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十二章 羽人(三)_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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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行多年,将各行各业的铺户们逼迫的叫苦连天;有办法的富商,总是贿赂当道,投靠官府,逃脱差役;那些没有办法的中小商人,往往被弄得倾家荡产,甚至还有卖儿卖女,投河上吊的。铺户们不堪重负,联合起来歇业罢市的事情也屡有发生。

  该生员认为,该废弛“铺户当行买办”之制,改以招商买办,“上有所纳,给予价值”;“着有司核定时价,价照时估,如数给予,是以国用既不匮乏,而商又得利。”若遇朝廷大宗采买,则“乞将年例钱粮办纳之数,以难易定其多寡,以迟速定其先后。多者预支十分之四,递减至一分。半年以内全给,一年以外先给其半。”

  还有一位应试生员也议论的是这个问题。不过,他是从经济角度入手,畅论了朝廷对于商贾课以重税的弊端。

  明朝开征商业税的名目本来就很多,而且税种愈来愈繁,税额愈来愈高。开店铺的有市肆门摊税;一应塌房、库房、店舍、停储客商货物的栈房,必须每日纳钞;驴骡车受雇装载货物,出入京城或其他城市的,每辆亦必要缴纳车马税。水陆通道,各设关卡税监,按照路程远近、装载货物多少,分别征收船料税、条税、门税、关税。其他诸如鱼课、酒醋税、牙税、香税、头匹税、落地税等,难以尽录。而且,上至宫廷皇室、朝廷户工两部,下到各省、府、州、县的官吏胥役,都向商人伸手,大小管道分别唆吸钱财,筹算及至骨髓,不遗锱铢。公私交征,黄台之瓜,何堪再摘?于是,商业遂陷于重困,商贾罕至、货殖不通,进而影响到了国家税收的持续增长。显而易见,这种杀鸡取卵的短视行为,实际上是自堵税源,破坏财政平衡的愚蠢做法,与明中叶以来商品经济日益发展的趋势更是背道而驰。

  该生员认为,“古之为国者,使商通有无,农力本穑,商不得通有无以利农,则农病;农不得力本穑以资商,则商病。故商农之势,常若权衡。然至于病,通无以济也。”也就是说,农商必应相互倚赖,农与商虽然职业分工不同,但异业而同心,都是社会生活不可缺少的,都能够对社会做出不同的贡献。明确提出了“欲物力不屈,则莫若省征发,以厚农而资商;欲民用不困,则莫若轻关市,以厚商而利农。”的主张,建议朝廷不能无视农商之间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不能忽视商力所能承担的限度,故此,必须在榷税制度上作较大幅度的改革,从整顿榷税制度,肃清巧立名目以增课,减少重复征税,严禁滥肆罚借入手,严申法令,革除积弊,抑平物价,减除中饱,限定税额,才有可能畅通物资交流,保证工商业的存在和发展,促进贸易繁荣。

  看到这两份策论,使朱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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