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百五十二章:忠贞义士,被我朱棣残忍迫害!_大明:我,朱棣,开局扬言夺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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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仁也仔细打量。

  这种火铳,明显具备冷兵器作战能力。

  高过将士头顶,明晃晃的锥柱形利器,也不知如何与火铳相连。

  火铳被将士们挂在肩头,背在背后。

  目视可知,这种新式火铳比大明军中,现在装备的火铳长不少,大约有一人身高三分之二。

  “孙兄,恭喜啊,令郎可真是脱胎换骨了。”

  “孙兄,令郎这肩标是什么意思,一颗三角形,是千户了?”

  “据说,朝廷肩标一颗星星就是千户。”

  ……

  沈仁听着右侧士绅议论声,就明白,快速向他走来的年轻人是闽县孙家少爷孙元楚。

  也就是守闽县时,唯一侥幸活下来的士绅少爷。

  将士们快速控制码头。

  孙元楚则快步走到沈仁、叶茂面前。

  啪!

  脚后跟合并,捶胸敬礼,大声道:“燕王麾下,东番陆军第一镇第一协第一标第一营管带孙元楚,见过叶布政使、沈都司,卑职奉王爷命,接管码头护卫……”

  寂静无声的码头。

  一道道惊讶、好奇、审视目光落在身上。

  孙元楚一时间,思绪繁复。

  他出身优渥,但也仅此而已。

  不是读书的料,院试考都考不过,最终只能考录科。

  所谓录科,就是考取童生后,前往州府开办的学堂学习,要参加的通过性考试。

  考过了。

  混了个生员。

  勉强摆脱平民身份,进入‘士’行列。

  仅此而已,连个秀才都不是。

  说实话,也就比平民百姓身份稍微高点,有一样刑不上士大夫的特殊权力。

  除此之外,再无任何政治待遇。

  他虽然是家中嫡子,但和王爷一样,不是嫡长子。

  家族一切,几乎没他的份儿,充其量就是给他分间铺子,一些田地。

  父亲在还好,总能从父母手中拿一份足够挥霍的月钱。

  等父母走了,大哥当家做主,家里分的这点东西,也就勉强过点稍微体面的日子。

  想要靠大哥秀才的身份,免除田税,还得伏低做小,看大哥脸色过日子。

  ……

  原以为,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所以就趁父母健在,有人疼爱,可劲儿折腾。

  打定注意,要在父母活着时,把该尝试的好日子,都尝试一遍。

  没想到。

  倭寇登陆闽县。

  燕王抗倭发生了意外。

  肆意妄为惯了。

  军事管控期间,不准逛花楼,不准城内纵马疾驰……

  总之,燕王守闽县期间,管天管地管空气的行为,让人很不爽。

  头脑一热。

  就找了一群,相同身份的狐朋狗友,去逛青楼,喝醉后,晚上宵禁还像以往招摇过市。

  踢临街百姓家门。

  打人家的狗。

  自作孽,不可活。

  直接撞王爷刀尖上。

  然后就被拘捕,简单训练,燕王给他们发了一把刀,就扔到城头守云梯。

  闽县守城战之后。

  就他比较幸运活下来,其他一起被抓的狐朋狗友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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