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十二章 静以修身,俭以养德_一剑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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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

  “老实说,我以后和她的日子像这样就知足了。”唐正棠嘴里叼着一根草,眯着眼说道,脸上全是幸福的笑容。

  “对了,你什么时候大婚?”徐长安突然想起了这一茬,立马问道。

  “还有五个月零十八天,都是大老爷们,关心这些做什么?男人嘛,就应该仗剑走天涯。”

  徐长安听到这话,看了一眼唐正棠,唐正棠察觉到了,但是没有转过头,只留下了被夕阳渡上一层光的侧脸给徐长安。

  唐正棠看着扛着锄头的读书人,这位当年杀人如麻的大魔头继续说道:“我啊,曾经以为放下了刀,什么都做不了。后来,遇见她,初始之时只是觉得胸大,比最大的白面馍馍还要大上几分;等到回长安养好伤之后,我出任务受了点伤回来的时候经过了她新开的店,我什么话都没说,她便给我煮了一碗羊肉面。那面啊,暖到了心窝里。”

  “我到那时候我才发觉,我喜欢上的不是那大胸,而是那个不言不语就知道你需要什么的人。胸大的女人多的是,几两银子而已。”

  “反正一看见她啊,心里莫名的高兴,就像狗看见了屎一般的欢喜。”

  徐长安听到这话,看着他一本正经的样子,努力的憋住笑。

  唐正棠似乎也知道自己的比喻错了,憨厚的挠了挠脑袋。

  “咱是个粗人,反正只要知道我看见她心里就欢喜得紧就行。对了,我可算是替你卖了两次命,我的婚礼……”

  “行了,包在我身上!只要圣皇陛下不把我那些楼收回去,不就是银两的事儿么?”徐长安说着,便撑着从被两人坐出一个坑来的草垛中站了起来,伸了伸懒腰。

  “对了,小长安,你可莫要学我啊。男人嘛,当握三尺剑,立不世功,我现在就后悔啦。握着刀剑,喝最烈的酒,多好!”

  此时书院里传来了喧闹声,那些田间劳作的学生几乎都回到了书院。

  徐长安跳下了草垛,走了两步,突然顿住了。

  “若是你后悔,又怎么会记得还有五个月零十八天就结婚了。”

  说罢,便飘然离去。

  唐正棠也从草垛了爬了起来,吐出了口中叼着的草。

  半晌之后,方说了一句。

  “呸,这混小子!”

  ……

  徐长安不仅喜欢和唐正棠聊天,还喜欢庄翰躲在那块写着“天庐山”三个大字的大石头底下。

  庄翰穿上了儒袍,没有了那副奇奇怪怪的打扮。

  他虽然喜欢那种装扮,但只有在爷爷闭关不出的时候才敢穿,如今庄墨出来了,便老老实实的换上了儒袍。

  他还是喜欢收“买路财”,虽然最近书院中没有人上下山,但他同徐长安两人总是能找到乐子。

  他们和经过的鸟儿收买路财,和悄悄落下的树叶收买路财,和刮过耳畔的风收买路财,甚至会和雨、太阳收买路财。

  若是鸟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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