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十一章 抄书入狱_大炎不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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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时候,许一凡的字就得到了很多人的一致认可,导致镇子上很多人都找许一凡写家书,当然,这不是免费的,孙瞎子这个黑了心的蛆,每次都会收取一定的银钱,不贵,一颗铜板,出力写信的是许一凡,银钱却进了孙瞎子的口袋里了。

  抄书很容易,基本不用脑子,直接根据记忆抄写就好。

  许一凡没有一次性抄完,而是两本书各抄写了一卷,然后,就去了一趟嘉州城,刊印成册,开始走街串巷的进行贩卖。

  大炎王朝以武立国,民风彪悍,尤其是东北这边,更是如此,许一凡的书卖的不能说多差,但是,也好不到哪里去。

  普通那些抛头露面的都是穷苦人家的孩子,不识字,而识字的女人,都养在深闺当中,许一凡想要见到她们不是很容易,当然,也有一些女侠,可惜,识字的也不多,而看上许一凡这两本书的人更少了。

  许一凡前前后后准备了近两个月的时间,书卖出去不少,银子也赚取了不少,然而,只能勉强回本,许一凡有种吐血的冲动。

  这天,许一凡坐在老槐树下,桌子上放着一摞书,都是没有卖出去的。

  抬起头,看着头顶上的太阳,心中腹诽道:“别的男主穿越了,随便搞点东西,就能赚的盆满钵满,我他妈的辛辛苦苦搞了这么多东西,却没有人识货,果然,小说都是骗人的,阿西吧。”

  就在许一凡想着要不要去一趟嘉州城,贩卖书刊的时候,不远处一群穿着捕快服饰的人径直朝这边走了过来。

  许一凡在镇子里生活了八九年,对这些人自然很熟悉了,他看到朝这边走过来的捕快,许一凡以为他们要出去执行什么公务的,就没有在意。

  可是,这群人在走到老槐树下面之后,就停了下来。

  为首的是安民镇的捕头,姓包,叫包甄,今年三十二岁,却已经在安民镇当了十来年的捕快了。

  包甄以前当过兵,不过,进入军队之后,每两年就回来了,回来的理由不清楚,包甄一直闭口不言,只是,在一次喝醉酒的时候,说他是被赶出来的,真相如何,不得而知。

  包甄回到安民镇之后,就当了一名捕快,日子过的还算不错。

  安民镇不大,这里民风虽然彪悍,但是,也极少出现命案,治安还算不错,包甄也很轻松,在前任捕头去世之后,他就成为了新任的捕头。

  包甄性格豪爽,可能跟其在军队待过有关,这个人没什么大毛病,就是喜欢喝酒,喝多了就喜欢骂娘,至于骂的是谁,不得而知。

  许一凡在很小的时候,就跟包甄认识了,可能是许一凡长得可爱,也可能是包甄一直可能有个儿子,老婆却生了三个闺女,把许一凡当成半个儿子了,所以,对许一凡包甄还是很不错的。

  “包叔叔,你怎么来了?这是要去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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