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千四百一十章 搬家、渠成!(感谢汉斯的万赏!)_混在大唐的工科宅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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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了态度,开始说起商务司的好来!

  “快去看!县衙贴出新告示了!”

  好巧不巧,就在这时,有人跑了过来,并喊道。

  “新告示?肯定是跟金万彪那些恶霸有关!走!咱们都去看看!”

  不知是谁叫了一声,顿时,商户以及百姓们三五成群地朝着县衙的方向快步走去!

  县衙门口的告示牌前,此时已经围了二三十个百姓,有个书生一边看,一边念道:“金石帮、沧海帮成员,近几个月来,一直在城内大肆勒索商户、索要保护费,并犯有伤人、纵火等罪名,经县衙审理,人犯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县令大人决定将这些人贩发配矿场,服刑三年!两大帮会帮主,直接流放琼州!

  从今往后,再有人胆敢勒索商户,县衙一律严惩不贷!并且为了维护市坊治安,市坊往后每日都会有衙役进行巡逻,同时,城内也会加强巡逻力度,定要保证商户们有一个良好的经商环境,保证百姓们有一个稳定的生活环境!”

  细查唐代、宋代有关法律就能发现,这两个朝代中刑罚最长期限一般不会超过三年,也就是说,犯人只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甚至大多数犯人都只会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唐、宋两朝的法把三年作为刑期的上限,从一年到三年分成了五个刑法等级。

  之所以没有更长时间的有期徒刑,主要是因为古代的人口不会像现代一样多,人力资源什么的也不会像现代社会一样不值钱。这个时代,每一个人都是非常珍贵的劳动力,用来发展生产和耕织作业。一旦广泛地,长久地将犯人扣押拘留起来,是会对整个社会的生产作业产生极大的影响的。

  而且这个时代的有期徒刑不可能是只把犯人们关在牢里的,这些犯人除了被拘禁起来还要完成强制的高强度的劳役。这种做法大致上和现代社会实行的有期徒刑加上劳动改造差不多!

  所以,县衙对于昨天抓捕的地痞流氓的惩罚,还是非常重的!

  “太好了!太好了!以后市坊里就再也没有人敢收取保护费了!”

  “侯爷真是为我等商户考虑啊!这个商务司建得好啊!”

  “没错没错!以后就能安安心心、踏踏实实地做生意了!虽然商税叫的多了,但老夫交的愿意啊!”

  “不行!老夫也得在蓝田县买一间铺子,谁有铺子想转手卖?价格好商量啊!”

  见到县衙门口的这封告示之后,百姓们和商户们总算是彻底看到了县衙整顿蓝田县治安的决心,商户们无不大松一口气,并且倍加欢欣鼓舞!

  “哎?那不是长安城的曹老板吗?他怎么带了这么多辆车来了啊?那车里都是装的些什么?”

  “去问问不就知道了吗?曹老板还是很好说话的!”

  众人议论纷纷之时,瞥见县衙西面的道路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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