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十八章 曹昂入边_重生之我是曹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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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糜家入主户部,曹操在北庭和青州发展工商业之后,越来越多的世家加入到了这一获利颇为丰厚的行业中去了,而且在大秦,商人的名声也不差,至少现在商人交纳的赋税占得比重极高,曹操当年的三年不收农人赋税的命令依然有效。在皇帝本人,以及占了主流的太学院的倡导下,原有的四民说轰然倒塌,在大秦每个人争取的就是公民权,而先阶段在大秦想要获得公民权和贵族荣耀就只有两条路,一条是参军,另一条就是为帝国做出有价值的贡献,这里面有一项就是交纳超额的赋税,那些经商赚到了钱的世家自然是大把大把的钱捐了出去,先行获得了公民权,当然他们如果想成为帝国认可的贵族,除了贡献赋税还是不够的,他们还需要其他的贡献,比如战功,又或者说是像那些工匠一样制造出了能够为帝国所用的技术,又或者说是为帝国的百姓做了好事。总之,在贵族制度一项上,曹操抓住了中国人自古好面子的心态,将慈善引入了封爵制,反正他在开放商业一项上的自由度极其高,那些世家能从商业上获取的利润绝对比他们能从土地上要获得的多,所以他们是不缺钱花的。

  为了能保证商业的蓬勃发展,曹操对农业,尤其是自耕农进行了强制性保护,首先是超低的税率,然后是要求户部单独为自耕农的交税厘定了一套制度,也就是说农业税将由中央直接负责,以避免其中可能出现的盘剥,其次是对于土地的自由买卖,曹操仍旧保留了土地可以自由买卖的私有制,但是买卖土地将受到帝国的严格审核,任何兼并性的买卖都是被禁止的,而且帝国将对土地的价格进行指导,同时对于买土地的人克以五成的重税。

  由于以上的一系列政策,曹操和麾下的文官团可以保证目前作为大秦主体阶层的自耕弄农将有着一定的消费能力,足以支撑目前大秦发展中的商业,并且从商业中汲取赋税,在商业自由化方面,有着糜家的参与,可谓是程度相当之高,首先大秦废除了旧汉对商业的诸多限制,其次是将商业税改为一次性彻底征税,原有的什么各地州县的关税被通通废除,极大的发展了商业自由化,原来的盐铁国营,曹操也允许私人涉足,但是必须接受帝国的定期审查,唯一曹操不肯放松的就是对于粮食的自由买卖,曹操再也清楚不过,他所做的一切必须建立在粮食充足,农业可以支撑大秦的基础上。所以商人贩卖粮食,必须接受帝国的限价,同样农民也必须将手中多余粮食中的三分之一以平价卖给帝国,其实在施行之初,那些农民基本上将手中的余粮全都卖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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