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五百三十四章【疯狂抢戏,必红无疑】_现在我想做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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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三道明显的抬头纹。他这个妆容得到了诺兰的认可,没人能看出他的国籍,也看不出他的年龄。

  黑色瞳孔、三白眼以及邪魅的笑容,让小丑看起来非常危险,比1989版尼科尔森的假脸更有威慑力。

  这部作品的开场给了小丑而不是蝙蝠侠,是诺兰深思熟虑后的结果,这会让观众们对反派的印象非常深刻。

  梁坤饰演的小丑首次登场只有一个特写镜头。他背对着观众,背着大包,手里拿着一个小丑面具站在街上。

  诺兰拍的是小丑的背影,他微微驼背,淡定自若。人们看不到他的相貌,这会让他充满神秘感。只是从背影上就可以看出,他不是去给儿子买橘子的。

  然后,诺兰开始一次次尝试抢银行的戏份,多角度拍摄,不断的喊卡。

  和梁坤看到的成片不同,诺兰不知道最佳镜头是什么样,只能尝试。他会拍很多素材,选最好的内容进行剪辑。

  诺兰在拍摄《致命魔术》时就是这样,梁坤脑子里有画面,却不能直接说出来,只能跟着慢慢拍。

  这部电影他不是导演,过多的指手画脚肯定招人烦。等诺兰卡在某个地方需要集思广益,问到他的时候,他才会提一些建议。

  电影拍的很慢,梁坤演的很好,只要他出场的情节,都得到了剧组成员的一致好评。

  在抢银行时他身手矫健、足智多谋。在演文戏时他说话语气恰到好处,变态又疯狂。

  相比之下,男主角贝尔的戏份反而没那么出彩。他一出场就行侠仗义失败,扒着车没抓到人,自己撞到了墙上。

  蝙蝠侠竟然还被狗给咬了。战衣能防弹,竟然防不住一条狗?以后去正义的咖啡馆喝咖啡时,他多没面子啊,好意思对超人和其他人说“必考自爱慕百特曼吗?”

  布鲁斯-韦恩回去给自己缝针,说盔甲太重了,想要变的更快。梁坤觉得,这地方他应该想要盔甲防御力更强才对,至少得能防住狗。

  在演文戏时,蝙蝠侠绿了。瑞秋和检察官哈维在一起了,布鲁斯还和他拼了个桌,看两人撒狗粮。

  不得不说,小丑比蝙蝠侠酷多了。

  他孤身一人,穿着一身紫色西装出现在了黑帮的会议上。他说要给大家变个戏法,把一只插在桌上的铅笔变没。然后他就把一个来抓他的保镖的脑袋按在了铅笔上,笑嘻嘻的说铅笔消失了。

  小丑的战斗力不如蝙蝠侠,但他和普通的黑帮分子比,实力并不弱。

  梁坤演文戏精彩得多,他在说话时的语气,表情全都显得信心十足,还有着明显的,精神病人的味道。虽然他只有一个人,却轻松掌控了局势。他看穿了黑帮分子们的想法,这些人确实害怕蝙蝠侠。这时,不怕蝙蝠侠的小丑就显得格外耀眼。

  只用两场戏,梁坤就把小丑的人设完美的立了起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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