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46章 第四十六章(二更)_燃烧的扉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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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爱的叶钊:

  见字如面。

  听说信的开头要这么写。我到了新的地方,暂时不能用通讯工具,但他们都在,我一切都好。

  这儿的枫叶没有尽头地落,将什么都染成绯红色。路平坦得如同一张巨大的玩具地图,让人感到不真实。空气也干燥,风吹来的时候,我像被揉在一团磨砂纸里。我不喜欢这里。

  庞仔总是有好多奇思妙想,非让我们抬着乐器爬上长城。他说要完成作业,实验艺术是这样的吗?不过在长城上演奏的感觉还不错,没有人,我们自个儿听。嗬!你看,我学会了一点儿北京儿话儿。

  我还是和以前一样,在LiveHouse兼职,鼓楼那家虹膜,前身是酒馆,我出生前就在了,现在还在,不知道你有没有来过。

  老板是个胖子,真的胖子,穿着印有大猩猩面孔的体恤时,就像个真的大猩猩。他人很随和,和我一见如故。

  (划掉了的一行字)还是讲好了,老板花名胡万饼,因自小喜欢打麻将。他们北京这些混地下的混地上的都有花名,我还是行不更名坐不改姓的李山茶。总之,胡万饼和我(划掉)(划掉)父亲以前认识,对我很照顾。LiveHouse没有演出的时候,他给我们机会做免费演出。

  暂时就这样。期待你的回信。回信的时候记得写收信人是庞景汶,地址就是信封上的地址,那是他的宿舍。

  爱你的山茶

  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

  「亲爱的叶钊:

  收到我的信了吗?我怀疑邮政坏掉了。这么古老的通讯方式,真是不太适合我。但你不肯接我电话,总不能一直叨扰老秦,只好给你写信。

  没有电话好不方便,我在西单买了一部二手索尼,比起时兴的iPhone,我还是喜欢索尼。电话卡是季超用他的名字帮我办的(号码),期待你的来电。

  北方的冬天好冷,走在路上总像被装在一袋放了好久的干瘪的薯片里。不过,我有点儿喜欢这儿了。什刹海冰场你去过吗?我和庞仔常常去玩。我喜欢在冰面上看日落。

  我住在孙庄,这里很租金很便宜,住的大多是做音乐人,像是摇滚难民营。季超让我住他那儿,我才懒得给他收拾。他混得不错,在留学机构做西语老师,公司有食宿铺贴。新的键盘也是他给我买的,当然,赚了钱我会加上利息还给他。

  拖季超的福,我认识了一些朋友,有个拉大提琴的女孩对我们乐队很感兴趣,乐队里有大提琴也很好吧?过些天我们会去剧院看她演出,合适的话,我想让她加入我们。

  最后,预祝新年快乐,诸事顺遂。

  你永远的妹妹崽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五日」

  (一张照片:夕阳下,长发齐肩的女孩坐在未名湖畔)

  「亲爱的叶钊:

  春夜的缠绵的雨,让我想起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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