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58 奸商07-12_我在异界当倒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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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山城这些老百姓到不觉得有什么,可习惯了使用千山城标准货币的伙计们,却觉得这青山城真是又落后,又麻烦。

  在这两辆车旁边的马车,是买毛呢成衣,和毛呢布料的。

  这会儿已经有很多漂亮的成衣,被挂了出来。

  这些天蓝色的,还有黑色的毛呢大衣,一挂出来就立刻吸引了无数爱美人士的眼球。

  千山城的成衣制品,早就已经有人带出来在燕云十六城一带销售了。

  而且随着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接受这种穿衣的模式,这种成衣是越来越受欢迎。

  而在这之前,燕云十六城这些城市的人们,穿衣的习惯,一般都是穿长袍大褂。

  这是本地流行的一种传统穿衣模式,可这种穿衣模式,对普通老百姓而,就不是那么方便的。

  主要是不方便劳作,而千山城这种短褂的出现,绝对让很多人眼前一亮。

  这种短褂穿着真是太方面了。

  不管你是干活也好,还是做其他事也罢,没有长袍那长长的下摆。

  也没有那些宽袍大袖,就不容易刮到东西,反正不管怎么穿,都会让人感到非常的清爽,非常的方便。

  所以这种短褂子,自从亮相之后,就非常受人们的欢迎。

  最开始第一批接受的是,千山城的本地人。

  因为在千山城生活久了,所以他们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特别强。

  然后就是那些经常到千山城去做生意的生意人,或者是草原上的捕猎队。

  他们很快也发现这种衣服,又方便有暖和,而且还结实。

  尤其是毛呢料的半大衣,穿在身上又抗风,还暖和,最关键是这种面料,导致大衣更加挺阔有型。

  穿起来格外的帅气!

  这下其他人看了,哪里还能忍得住?

  有第一个就有第二个,你买我也买。

  然后很快千山城出品的毛呢半大衣,还有毛呢长裤,在配上皮腰带和皮靴的装扮,就开始在北境流行开了。

  现在云梦山以北的人们,只要是年轻人,就没有不喜欢这种打扮的。

  当然喜欢归喜欢,穿不起的也大有人在。

  但也有人,开始用粗麻布料,模仿这种外形开始做衣服了。

  毛呢的我穿不起,麻布的我还穿不起吗?

  而这种风气,随着那些穿着毛呢大衣的行商越来越多,也开始渐渐渗透到了燕云十六城的地界来。

  而这里的生活水平相对富裕一些,而年轻人们对这种毛呢大衣的态度,就是帅,我喜欢!

  所以这种毛呢大衣,在这边也开始渐渐流行了起来。

  而这会儿,在千山城这边两架成衣马车的前面,则挤满了青山城的年轻人们。

  “诶,这套给我试试?”

  “抱歉,这位客官,这是我们的样品,就这么一件,不能试的!”

  一个年轻人指着马车外面挂着的那款蓝色短大衣,对伙计说道。

  没想到却被伙计斩钉截铁的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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