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次相遇_无肉不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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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有些东西不是不懂,而是不敢去想,怕想了会更难过。

  石头和他父亲很像,是个实诚的男人,在一起种田过日子是很好的,这辈子虽不至于混得风生水起,却也不会受什么煎熬。

  现在,我将他当未来夫婿候选培养的心愿,彻底死了。

  黑卫那份会造成妻子守寡的高风险工作,还在其次。更要命的是小禽兽已经注意上我,还展现出十二分兴趣,他手上捏着我的卖身契,拥有生杀大权,如果他不准我脱籍嫁人,就算我胆大包天,主动和石头两情相悦,互许终生,也一样逃不出他的五指山。他甚至还可以将石头派去做最危险的工作,轻轻松松要他的命。

  石头不是猫,小命只有一条,我可以不在乎自己安危去冒险,却不能故意害他。

  别无选择,只剩逃亡一条路。

  为了进藏书阁工作,我思前想后,最终咬着牙,忍辱负重主动去向小禽兽示好,没陪几次笑脸,冬天就到了。天下起雪来,又轻又软,白茫茫的一片,装裹整个山feng,屋檐下到处都是像利剑似的冰条,时不时要派人将它敲下来。

  对工作的人来说,这不是美景,是煎熬。

  泡在冰水里洗碗洗菜,我本来就比别人jiao嫩的手脚,很快长出红色的冻疮,又痒又痛,肿得像十根胡萝卜,拎出去可以喂兔子。可是该gan的活还必须继续,作为新人,还要承担老资格的大丫头和婆子们的一部分活计。

  石头把我的手翻来覆去看了几遍,没说什么,只是第二天给我送来了一双厚厚的棉鞋,bi着立刻换上。还拿来两小瓶烈酒,嘱咐我在每天睡前暖暖地喝一小杯下去,另一瓶用生姜泡三天,每天擦两次手脚,再涂上猪油消肿。过了两天又送来几十斤炭和一个小手炉,骂道:“别总是小里小气的算计过日子,怕冷就在屋子里多烧一个火盆,没钱不会问我开口要吗?咱们一个村子出来,还会亏待你吗?真是蠢货!”

  这孩子总算成熟了,会照顾人了。我穿着暖和的棉鞋,看着他急急忙忙赶去习武场的背影,心里也很暖和。

  趁着冻疮严重,我找了个机会,去见南gong冥。

  南gong冥穿着厚厚的白狐裘,头发束起,勒着同色抹额,两侧各留下一小缕青丝编成细辫,坠着金色琉璃珠,腰佩宝剑,袖怀玉笛,脚下踏着云纹雪靴,立于积雪红梅下,神情却是不快乐的。

  我踮着脚尖靠近,还没走几步,他已发现了我的存在,忽然展开眉头,顽皮地抽出玉笛,放chun边轻轻吹起首欢快曲子,带着几分调戏捉弄的味道,将原本的忧郁一扫而空。

  我装作要嗅红梅,矫揉造作地拉低枝头,故意露出那双冻疮累累的手。

  欢快的笛声忽然跑了一个调,发出刺耳的怪音。

  南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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